輛在美國賣5萬美元的奔馳E350,進口到中國市場“搖身一變”賣到70多萬元人民幣;在北美上市的寶馬新750i和750Li,按當前匯率折合成人民幣為55.17萬元和57.82萬元。而進口到國內新750i售價高達192萬~222萬元。同一款車在中國售價是在國外市場的3倍以上,這是國內進口車市場的普遍現象。但記者獲悉,商務部等已著手修訂《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下稱《辦法》),“平行進口”(指除總經銷商以外,其他進口經銷商也可以從產品原產地進口商品)有望開閘,屆時進口車價格或可降低10%左右。
昨日,CBN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商務部機電和科技產業司宋先茂處長,他表示,隨著《辦法》的深入實施,逐步暴露了一些問題,主要是經銷商和總經銷商的矛盾,跨國公司對國內企業和合作伙伴、國內市場的控制權過大,更重要是的消費者利益受到了損害,“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包括發改委、國家工商總局正在加緊修訂。”據悉,修訂后的《辦法》將在今年內實施。
除了應繳的各項稅款之外,總經銷商截留高額利潤是車價翻番的重要因素,而從2005年就開始實施的《辦法》,要求汽車廠家只能將品牌授權給總經銷商,其他經銷商只能到總經銷商處拿車。
宋先茂告訴記者,《辦法》修訂的原則是營造充分的競爭環境,反對國外廠商壟斷貨源。據記者了解,商務部、工商總局正在考慮適度放開“平行進口”,提升經銷商自由經營的權利。
接受記者采訪的進口車經銷商普遍認可“平行進口”的方式,“希望能支持有條件的進口車經銷商直接從國外廠家進口汽車,抑制總經銷商對貨源及價格的壟斷,這樣經銷商的壓力會小一些,進口車終端價格也有望回落。”北京一進口車經銷商經理表示。
目前進口車總經銷商大多直接由車商兼任或由車商指定,他們通常在原車基礎上加價90%左右批發給下一級經銷商,其中包括運輸費用和保險(約為車價的10%)、關稅25%、增值稅17%、消費稅25%~40%(根據排量不同,3.0L~4.0L為25%、4.0L以上的車型為40%),總經銷商在扣除人力成本等正常費用之外,再加10%~15%的利潤。而普通經銷商加5%左右的利潤賣給消費者。修訂后的《辦法》中如放開“平行進口”,10%~15%的總經銷商利潤將被擠壓掉。
但一位跨國汽車廠家的內部人士卻對“平行進口”可使進口車價降低的說法給予否認,他認為以目前中國對于進口車渠道管理方式來看,非授權的經銷商即便能拿到車,以相對便宜的價格賣出,但數量也是微乎其微,除了廠家授權的總經銷商以外,其他經銷商不大可能大批拿到車。
記者昨日采訪了北京的進口車經銷商,不少經銷商反映,實施《辦法》以來,總經銷商強行給經銷商車輛壓庫、規定經銷商店面裝修材料用材以及指定辦公用品采購等現象十分普遍。更有經銷商遇到總經銷商強制收取保證金、隨意取消授權資格等不公正待遇。“目前總經銷商對銷售、服務環節享有絕對控制和壟斷權。”汽車流通領域資深人士蘇暉告訴CBN記者。
商務部機電和科技產業司原司長王琴華接受CBN記者采訪時曾坦言,進口車巨大的利潤被總經銷商賺取,有總經銷商通過低報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價格來少繳納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現象,還有的通過高報價,把利潤留在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