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把礦業活動生態環境整治和規范礦業秩序放在突出的位置,多措并舉,全面發力,持續推進礦業活動生態環境保護整治行動,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
堅持以“嚴”的標準規范礦產勘查活動。嚴格執行“三個停止”要求,對省上擬投的金屬礦權,廣泛征求縣、鄉、村及群眾意見,各級國土部門嚴格審核。勘查活動結束后,縣級國土、環保、農牧等部門驗收,州級抽查,從而約束和規范勘查行為。
堅持以“細”的作風強化礦產開發監管工作。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礦政管理規范,加強金屬和非金屬礦開發利用方案執行情況執法檢查,嚴格儲量動態年報,嚴格執行礦山環境恢復保證金收繳制度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方案制度。
堅持以“重”的手段查處非法開采砂石行為。開展礦業活動生態環境保護、砂石“利劍行動”等專項整治行動,在此基礎上,編制礦業權設置方案、儲量檢測報告、礦山環境恢復治理方案等,組織相關部門現場踏勘、科學論證、公開掛牌,拍賣出讓砂石采礦權52個,成交價款961.76萬元。
堅持以“實”的舉措解決廢棄料坑恢復治理問題。對主要交通沿線、重點鄉鎮周邊、廢棄礦山和生態敏感區進行全面排查,摸清了需恢復治理的具體地點、具體位置,拐點坐標、占地面積,并建表造冊,確定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制定整改措施,限期進行了整改。經排查實測,全州需恢復治理工程建設廢棄取料坑、廢棄礦山和地質災害治理區共101個點,目前已全部恢復治理完畢。